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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

时间: 2026-01-12 16:11   来源: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       一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、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,紧密围绕省委“1310”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

       2025年以来,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落实抓主体责任,形成了以上率先、率先垂范的良好氛围,召开党组会议32次,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工作,为全局中心任务把方向,定基调;严格落实“第一议题”制度,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16次,促进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升。围绕全区中心任务,依托“送学上门”“入户宣传”等方式,开展普法宣传,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会议16场次;积极组织干部力量下沉一线,深入结对太平镇秦皇村、太和镇城南社区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21场次。

       二、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

       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,但是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,主要表现:一是职责分工依据传统多于法规。部分岗位的职责范围依赖历史沿革或惯例,没有相应的岗位职责或权责清单予以明确,导致干部职工对责任范围认识模糊。二是跨部门协作缺乏制度化流程。在面对需要多个内设机构协同的任务时,协作机制往往依赖临时协调和领导批示,而非预设的权责清晰的规定,容易导致工作推诿、流程梗阻和责任分散,影响了行政效率和决策的规范性。

       三、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

       (一)完善组织架构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,各党组成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,明确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主要领导带头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,有效督促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,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。制定和完善了年度学习计划,坚持集体学法制度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组议程。  

       (二)结合实际针对性普法。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,制定普法责任清单,明确普法重点任务、普法内容、普法对象、普法方式和载体,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主要措施,制定了工作计划,与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、同布置、同落实,使普法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。

       (三)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。强化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。坚持局领导带头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,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。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,推动把宪法学习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。

       (四)加强后勤队伍法治培训。将公务员学法和培训相结合,督促干部职工通过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和学法网学习法治专题知识,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法律和业务知识水平,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。更新了《清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》,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。

       (五)认真贯彻落实《清远市清新区法律顾问统筹分工方案》文件精神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行政决策中的法律咨询、论证、审核、把关作用,在推进“公务餐”改革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上多次征求法律顾问意见,保障我局依法决策、依法行政,有效防范了各类法律风险,为机关事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。

       四、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

       2026年,我局将组织干部职工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重点做好以下工作。

       (一)着力健全制度体系,夯实机关事务管理的法治根基。积极配合上级部门,研究并推动本地区机关运行保障地方性法规,明确办公用房、公务用车、公务接待等核心事项的管理原则、职责权限和基本标准,推动机关事务工作进一步标准化。

       (二)加强法治能力建设,培育依法行政的文化氛围。开展分层分类的法治培训,针对领导干部、保密人员、财务人员、公务用车司机等不同岗位,组织开展预算法、保守秘密法、交通法等专项法治培训,提升依据法律法规履职尽责的意识和能力。

       (三)推动普法内容从“普及常识”向“聚焦需求”深化。围绕办公用房、公务用车、政府采购、信息公开等业务领域,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,梳理高频法律风险点、典型案例及合规操作要点,开展普法宣传,实现“按需普法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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